引言第一章 预防性刑法的理论阐释第一节 预防性刑法的产生背景第二节 预防性刑法的现实考察第三节 预防性刑法的驱动因素第二章 预防性刑法的风险检视第一节 预防性刑法的内生隐患第二节 预防性刑法的风险展示第三节 预防性刑法风险产生的原因剖析第三章 预防性刑法的风险化解第一节 预防性刑法应坚守的原则导向第二节 预防性刑法应秉持的理念进路第三节 预防性刑法风险化解的现实路径第四章 预防性刑法的具象考察与模式革新(上)——对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考察与革新第一节 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正当依据第二节 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危机展示第三节 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必要限缩第五章 预防性刑法的具象考察与模式革新(中)——对污染环境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考察与革新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现实图景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体系省察第三节 污染环境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危机应答第六章 预防性刑法的具象考察与模式革新(下)——对数据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考察与革新第一节 数据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现状梳理第二节 数据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困境研判第三节 数据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范式建构后记
本书论述了预防性刑法的产生根源与风险化解进路,以网络犯罪、污染环境犯罪和数据犯罪等产生于风险社会的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犯罪为例,对预防性刑法进行了具象考察并探求模式革新之路。
房慧颖,法学博士,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数字化转型与数字法治建设研究创新团队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据法治、人工智能刑法规制、刑法教义学、信息网络犯罪、预防性刑法。在《学术月刊》《法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论坛》《学术界》《重庆大学学报》《理论与改革》《山东社会科学》《宁夏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司法部、教育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担任多家CSSCI核心期刊审稿人。
工业时代产生的传统刑法理论如何在智能时代作出自我更新与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是刑法在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预防性刑法理论强调以事前预防为主,但又可能会因诱发刑罚权的恣意扩张,导致公民自由的不当限缩而显得过犹不及、矫枉过正。刑法体系需要具有自我演化的能力和自我反思的内在因素,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实现与社会系统的同步进化。为了回应上述问题,本书立足于当前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的现实背景,以及我国近年来的刑法立法实践,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以刑法参与风险治理时表现最为显著的预防性刑事立法现象为具体的研究对象,通过类型化思维和批判性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辩证性思考和尝试性回答。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第一、二、三章),从宏观视角切入,论述了预防性刑法的产生根源、风险检视与风险化解进路。作者认为,预防性刑法积极应答时代需求,充分发挥刑法技能,但是存在着过度刑法化的隐忧,可能滋生司法恣意,导致刑法机能失衡。因此第二部分(第四、五、六章),从微观视角切入,以网络犯罪、污染环境犯罪和数据犯罪产生于风险社会的具有典型时代特征的犯罪为例,对预防性刑法进行具象考察并探求模式革新之路。以期有利于预防性刑法研究的创新与发展,为我国传统刑法的预防性转型提供科学指引,构建我国预防性刑法规制模式的新范式。本书对预防性刑法风险的控制从宏观、微观等层面进行多维度的探索,认为应当坚持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拓展、压制刑法向规范刑法转变、惩罚刑法向预防刑法延伸的观念,坚持刑法谦抑和法益保护的立场,坚持目的正当性、手段合理性、干预适当性和规范科学性的原则,以及坚持法益保护关联性、宪法的合比例性、行为实质违法性和刑法干预补充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