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进路第一章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发展与概念再界定 第一节 法规政策中的“生态保护补偿”沿革 第二节 理论层面的“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发展 第三节 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界定及分类 本章小结第二章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 第一节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正当性的总体分析 第二节 重点领域补偿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第三节 流域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根据 第四节 区域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 本章小结第三章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法律属性 第一节 生态保护补偿的法规范属性辨析 第二节 生态保护补偿公私协议的法律属性辨析 本章小结第四章 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的法律定位 第一节 两权分离:生态保护补偿的核心议题 第二节 公众与政府:角色质疑与现实追问 第三节 央地关系:生态保护补偿的政府分权逻辑 第四节 生态保护补偿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本章小结第五章 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 第一节 重点领域补偿主体及其权义构造:以草原为例 第二节 区域补偿主体及其权义构造:京津风沙源区实践 第三节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及其权义构造 第四节 一体化的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及其权义构造 本章小结第六章 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保护补偿为什么要专门立法 第二节 《条例》解读及其评述 第三节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法典化塑造 本章小结主要结论参考文献
前 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时,强调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纵向生态补偿制度。党的二十大要求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成果,是笔者一直以来调研生态保护补偿法学理论基础,紧跟生态保护补偿法治建设和发展需求的新近思考。本书立足于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学原理剖析,统筹制度和政策实践。行文相继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发展与概念再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法律属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六章内容,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给予充分关注。其中,前四部分侧重于基础理论层面的法理探讨,后两部分侧重于法律构造论的阐明。本书通过广泛研读生态保护补偿基础理论与制度建设的国内外文献,依托长期积累的立法和政策素材,兼顾解释论和立法论的双重视角,综合运用规范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法和实证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在具体叙述中,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关键法理问题、争议难点和法律构造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探讨。众所周知,法学语境下的生态保护补偿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议题,没有学界前辈的前期贡献,便没有本书写作的动力和创作源泉。一直以来,尽管生态保护补偿的立法和政策制度建议很多,但基础理论研究依然薄弱,致使支撑和解释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展开的关键法理和制度诉求远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同时,对于当前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的新近成果,我们亦需给予回应。上述问题恰是本书探讨的重点。简言之,本书的创新在于,系统分析并论证了影响生态保护补偿整体制度存在和发展而又存有争议的关键法理议题和制度构造,提供了切实可行、与时俱进的理论支撑。本书的推进虽颇费时力,但深知自身学识有限,难以尽善尽美。观点存在不成熟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大家批评指正!笔者多年来的学术旨趣均围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制度和理论而展开,十余年来产出的成果基本上离不开这一话题,本书修改成型之际,恰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颁布之时。自2020年起,笔者有幸受聘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这一经历强化了笔者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关切的信心。本书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早年博士期间参与的导师汪劲教授的课题,自此便与生态保护补偿结下不解的法学之缘。作品的成形,离不开恩师早年的指导和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提携。汪老师一直关心我的科研工作进展,在学术道路中不断给予我鼓励和帮助。正是老师的认可和支持,才将我引入学术殿堂,对此深感感激,难以言表。在本书撰写过程中,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苏静、郭家孜、马龙飞、邢云志等同学帮忙进行了大量的校对工作;笔者参考了学界前辈与同仁的众多文献,在此表示感谢。本项目立项和结项评审时,外审专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同时对各位专家一并表达谢意。潘 佳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2024年5月
本书系统地阐述了该领域的法理基础和制度构造,紧密结合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经验,对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了解读。本书全方位深入探讨了生态保护补偿的关键问题,为读者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理解视角。此外,本书还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发展进行了探讨,为该制度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前瞻性的思路和建议。无论是从事法学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还是关注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人士,都能从本书中获得知识和启示。
潘佳 ---------------------------- 潘佳,男,汉族,1986年12月生于河北保定,法学博士(后),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5年至2017年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分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和法学博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位。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于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办公室挂职。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担任师资博士后。2019年7月于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预聘教授。在《法学》《政治与法律》《东方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多个课题。多次参与部委牵头的立法或文件起草与论证工作,所提意见数次获采纳。
本书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历史发展与概念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法律属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本书从厘清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入手,为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掘出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政府应然角色定位及其一般权义构造,全面提升了新时代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的理论根据和法治内涵。通过论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核心制度着手,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条例条文及制度安排进行解读与评述,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解释并输出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