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佛大学及期刊编辑时期
第 01 篇 自传式概述
第 02 篇 一八六一班:一首诗
第 03 篇 法典与法律编制
第 04 篇 对罗马法的误读
第 05 篇 书评与评论(一)
第 06 篇 法律编制———共有关系
第 07 篇 书评(二):评《法律杂志与评论》
第 08 篇 书评与评论(三)
第 09 篇 伟大的不列颠人:汽炉工人的罢工
第 10 篇 侵权法理论
第 11 篇 哈佛大学毕业典礼晚宴上的发言
第二部分 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时期
第 12 篇 阵亡将士纪念日
第 13 篇 战争中的哈佛大学
第 14 篇 英格兰早期衡平法
第 15 篇 法律,我们的情人
第 16 篇 清教徒
第 17 篇 法律的职业
第 18 篇 对荣誉的热爱
第 19 篇 法学院的功用
第 20 篇 埃塞克斯律协年会上的致辞
第 21 篇 西德尼·巴特利特
第 22 篇 丹尼尔·理查德森
第 23 篇 隐名与成就
第 24 篇 大学的功用
第 25 篇 威廉·艾伦
第 26 篇 保罗·布尔热
第 27 篇 鲁德亚德·吉卜林
第 28 篇 军人的信仰
第 29 篇 学问与科学
第 30 篇 作为一项职业的律师
第 31 篇 亚瑟·邦尼与弗雷德里克·格林哈尔奇
第 32 篇 鲁道夫·莱曼
第 33 篇 乔治·奥蒂斯·夏塔克
第 34 篇 毕业典礼上的致词
第 35 篇 法律的道路
第 36 篇 徽章兄弟会
第 37 篇 爱德华·艾弗里与伊拉斯塔斯·沃辛顿
第 38 篇 艾伯特·维恩·戴西
第 39 篇 科学中的法律与法律中的科学
第 40 篇 法律解释理论
第 41 篇 海军上将杜威
第 42 篇 瓦尔布里奇·艾伯纳·菲尔德
第 43 篇 韦尔·米切尔博士
第 44 篇 晚宴上的演讲
第 45 篇 孟德斯鸠
第 46 篇 威廉·克劳宁希尔德·恩迪科特
第 47 篇 约翰·马歇尔
第 48 篇 伊普斯威奇
第 49 篇 在西北大学法学院的演讲
第 50 篇 失望与希望
第 51 篇 暂时告别
第 52 篇 二十年回顾
第三部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时期
第 53 篇 在第二兵团协会聚会上的发言
第 54 篇 经济因素
第 55 篇 悼梅特兰
第 56 篇 霍尔兹沃斯的《英格兰法》
第 57 篇 六一届
第 58 篇 反思过往与将来
第 59 篇 法律与法院
第 60 篇 《欧陆法律史丛书》导言
第 61 篇 悼约翰·奇普曼·格雷
第 62 篇 理想与怀疑
第 63 篇 布雷克顿的《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
第 64 篇 自然法
第 65 篇 法律与社会改革
第 66 篇 死亡敲打着我的耳朵
附录一 霍姆斯生平系年表
译后记
【美国】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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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1841年3月8日生于波士顿。186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于同年参军,参加了南北战争。退伍后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86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在波士顿执业。1882年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随后开始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成为该法院首席大法官。1902年被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1932年1月12日以90岁高龄退休。1935年3月6日于华盛顿逝世。
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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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航法学院法理学与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北航法律评论》主编(联合),兼任中国法律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自2007年6月始任教于北航法学院,主要讲授《中国法律史》、《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经典案例中的东西方法律文化》等课程。荣获北航西飞奖教金、北航“蓝天新星”(科研)、校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入选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11)、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2013)。主持教育部、北京市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作品集,由编译者从卷帙浩繁的材料中精选出来的66篇文字组成。
书中收录的文章既包括霍姆斯在学术期刊发表的诸多论文、书评、学术评论,也涉及他在各种公共场合发表的演讲、致辞、悼文及序言等。在某种意义上,整部书稿囊括并蕴涵了作者七十年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与波澜壮阔的思想历程。
从内容上看,书中包含了诸如“法典与法律编制”“对罗马法的误读”“法律的职业”“法学院的功用”“法律的道路”以及“自然法”等在英美法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学术文章以及享誉世界的经典演讲;从时间上看,跨越了霍姆斯人生三个重要阶段:(1)哈佛大学时期、(2)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时期,以及(3)联邦最高法院时期。综上,这应该是汉语世界第一本如此全面涵括霍姆斯作品的文集,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