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与优缺点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特点第二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可仲裁性第一节 国际商事争议的范围第二节 可仲裁性及其判断标准第三节 可仲裁性的法律适用第四节 特殊争议的可仲裁性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型第一节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第二节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第三节 仲裁与调解的融合第四章 仲裁协议第一节 当事人意思自治与仲裁协议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五节 仲裁协议对非签署方的效力第五章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第二节 仲裁实体争议的法律适用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第四节 中国的立法与实践第六章 仲裁员第一节 仲裁员资格与名册第二节 仲裁员选任第三节 仲裁员职业道德与纪律第四节 仲裁员回避制度第五节 仲裁员法律责任第七章 仲裁程序第一节 仲裁程序概述第二节 仲裁申请与受理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与审理方式第四节 证据的提交、交换与质证第五节 仲裁辩论第八章 仲裁中的临时措施第一节 临时措施的种类第二节 临时措施的发布第三节 临时措施的执行第四节 中国的立法与实践第九章 仲裁裁决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概念与分类第二节 裁决意见的形成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撤销第四节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十章 区际仲裁第一节 区际仲裁概论第二节 我国区际仲裁中的法律冲突第三节 我国区际仲裁中的司法协助第四节 我国区际仲裁裁决执行与仲裁保全的安排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专题第一节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替代性解决方式第二节 争议可仲裁性第三节 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第四节 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效力第五节 在线仲裁与正当程序第六节 当事人的证据披露义务第七节 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义务与回避制度第八节 仲裁中的紧急仲裁庭第九节 仲裁裁决的撤销与执行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附录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附录四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编写说明进入21世纪后,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跨国经济交往中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也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和发展。从跨国民事诉讼方式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等;从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动制定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这些国际公约的出台都建立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之上,各国希望通过达成普遍性的民商事判决和调解公约,让跨国民商事诉讼和调解方式在处理跨国经济纠纷中发挥作用。这也间接反映出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跨国经济争议中具有重要作用。从我国仲裁发展情况看,各仲裁机构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和标的都在急剧增长。2014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法院系统优化职权配置,实行法官员额制。司法支持仲裁的态势和力度更加明显。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启动了《仲裁法》的修改工作。2021年,司法部向社会公布了《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此外,仲裁实务中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仲裁规则有了一些新的重大变化,如仲裁协议对第三人效力的情形、仲裁员信息披露义务、当事人信息披露义务、在线仲裁、自贸区临时仲裁等。这些在以往教材中都没有体现,需要适时更新,以便让学生所学能够更加贴近社会现实。华东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懂外语”“懂法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其中专门提到要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本教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总结以往国际商事仲裁教材编写经验全新编写而出的,力求将最新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呈现出来。新教材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为指导,以教育培养涉外商事仲裁法律人才为目的。在编写体例上,就新知识点、立法新变化、理论创新成果在各章下增设专论环节,并提供单独的参考文献和思考题,以实现“学习+提高”,打通本科教学与研究生培养的通道。针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理论知识点,结合现实案例予以分析,有效巩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本教材既可以作为本科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了解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的专用教材,也可以作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学习用书。本书最后专设一章“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专题”的意义正是为了满足上述学生群体的不同需求。当然,这种创新的教学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为此,恳请使用本教材的高校和教师同行向我们反映宝贵的修改意见,以便再版时完善。本教材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教研室集体编写完成。各章节编写分工情况如下:袁发强教授负责第一章、第六章、第十一章第三节、第十一章第五节;杜涛教授负责第十章;陈国军副教授负责第三章;张虎教授负责第四章、第七章、第十一章第四节、第十一章第六节、第十一章第七节;李晶副教授负责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十一章第八节;司文副教授负责第二章、第九章、第十一章第二节、第十一章第九节。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胡程航、硕士研究生马道贺、何元曦协助主编完成了书稿统编审校。袁发强2024年10月30日
本教材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为指导,对新知识点、立法新变化、理论创新成果设专论环节,力图达到“学习+提高“的目的,打通本科生与研究生之间的培养通道,是学习国际商事仲裁法从入门到提高的优质教材。
袁发强 ----------------------------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曾多年从事涉外律师业务,担任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海商法等。
进入21世纪后,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跨国经济交往中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也有很多新的变化和发展。普遍性的民商事判决和调解公约在处理跨国经济纠纷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我国仲裁发展情况看,一方面,各仲裁机构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和标的都在急剧增长中;另一方面,这十几年来,仲裁实务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仲裁规则有了一些新的重大变化。这些在以往教材中都没有体现,需要适时更新,以便让学生所学能够更加贴近社会现实。本教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总结以往国际商事仲裁教材编写经验,力求将最新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反映到新教材中。新教材以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为指导,教育培养涉外商事仲裁法律人才为目的。在编写体例上,对于新知识点、立法新变化、理论创新成果在各章下增设专论环节,并提供单独的参考文献和思考题,作为学生“学习+提高”的体现,打通本科教学与研究生培养的通道。本书共十一章,分别是概述、国际商事争议的可仲裁性、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中的临时措施、仲裁裁决、区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专题。本教材既可以作为本科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了解国际商事仲裁法学的专用教材,也可以作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