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第一节 中国法制史概说第二节 中华法系及其特点与影响第一章 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0第一节 三皇五帝时期及夏代的法律第二节 法规的制定与公布第三节 刑罚第四节 犯罪处罚第五节 司法制度第六节 儒家与法家的法律观第二章 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秦汉法制史研究与出土简牍第二节 秦汉时期的法源第三节 刑罚制度第四节 犯罪与处罚第五节 民事法第六节 司法程序第七节 儒家与法家的影响第三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第三节 法律的进一步儒家化第四节 刑事法律第五节 司法制度的新变化第四章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况第二节 行政法律制度第三节 刑事法律规范第四节 民事法律规范第五节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第六节 司法制度第五章 五代辽宋西夏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法律思想第三节 法律形式和立法成果第四节 行政法制第五节 刑事法律第六节 民事法律第七节 诉讼制度第八节 特别法律制度第六章 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法律思想第三节 律例法律体系的形成第四节 行政法制第五节 刑事法律制度第六节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第七节 司法制度第七章 清末民国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宪政运动及宪法性文件第三节 民商事法律第四节 刑事法律第五节 诉讼法律第六节 司法制度第八章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立法指导思想与法律体系的形成第三节 宪政法制第四节 刑事法律制度第五节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第六节 司法制度后记
本教材涵盖了中国法制史的知识体系,在史料运用和学术前沿性方面有所创新,其篇幅适中,可以满足大多数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的需要,也适合法律硕士专业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使用。特别是,书稿突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和主旋律,有益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话语法律知识体系,是一本充分体现前沿性学术水平的中国法制史教材。
周东平 ---------------------------- 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客座教授。兼任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及东方法律文化分会会长等。在《历史研究》《法学研究》《東方學報》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译文百余篇,独著《中国中古法史论衡》《犯罪学新论》《新编中国茶文化简史》,合著《论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之影响》《東アジアの死刑》,合译《汉唐法制史研究》,主编《〈晋书?刑法志〉译注》《〈魏书?刑罚志〉译注》《法律史译评》(第1—11卷)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23ZDA079)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
本教材作为法学本科教育主干课程,力图比较系统全面地介绍中国法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基本内容、特质,注意借鉴、吸收近年来新出土的材料和新问世的研究成果,注意中华法系背景下的中外法制交流与影响,注意将编写者的学术思考、心得与教学经验融入其中,并尽可能地关照中国法的现状与其历史传统之间的承传扬弃关系,为探寻中国法走向近代化过程的得与失提供史鉴,为深化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的研究提供法史基础,为法科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素养与知识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