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绪论第一章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第一节西方保险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中国保险法的历史沿革第一编保险合同法第二章保险合同法基本原则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二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第三节保险合同的成立第四节保险合同的生效第四章保险合同的效力第一节保险人、投保人的义务第二节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与复效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四节保险合同的解释第五章人身保险合同第一节人寿保险合同通用条款第二节受益人的权利第三节人寿保险合同的质押第六章财产保险合同第一节损失补偿原则第二节重复保险第三节保险代位求偿权第四节保险委付制度第七章再保险合同第一节再保险制度第二节再保险方式第三节再保险合同的种类和合同条款第四节再保险合同的效力第二编保 险 业 法第八章保险组织的监管第一节保险业的组织形式第二节保险组织的设立和变更第三节保险组织的解散、破产与清算第四节保险组织的整顿与接管第九章保险经营的监管第一节保险分业经营第二节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第三节保险资金的运用第四节偿付能力案例索引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缩略语
第 二 版 序保险法由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构成。保险合同法属于商法范畴,而保险业法则属于行政法范畴,从而保险法是商法和行政法的结合。对保险法的研究主要是从商事角度展开,研究人员基本是民商法学者,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研究仅为民商法学者研究保险合同法的副产品,而行政法学者基本不涉及保险业法的研究。我国保险法教材主要聚焦于保险合同法研究,且均冠以《保险法》的名称,但所谓的保险法实际上是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法既是保险法立法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法教材的核心内容。《保险法论》的初版包括绪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主要是从理论上和规范上全面论述了保险合同法的基本规则,结构较为合理,论述简洁,但还缺乏对保险商事实务和保险审判实务的论述,为此受到读者的批评。本次对教材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大幅度地增加了内容,但修订的重点是保险合同法部分。本次修订对初版第二章和第三章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修改,区分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不同性质,聚焦保险法理论和实务的重点难点,体现了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审判实践。保险合同由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构成,再保险是原保险的保障,而原保险则是再保险的根源。对再保险合同的论述是本教材的特色,传统保险法教材主要集中在 对原保险合同的论述,对再保险合同的论述基本缺失。本教材对再保险合同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论述,着重介绍了再保险合同种类和再保险合同条款,再保险合同种类涵盖了再保险实务中所有合同类型,再保险合同条款包含了再保险实践中的基本惯例,辅之以大量的国内外再保险司法裁判典型案例,通过对再保险国际间的惯例和司法裁判典型案例的论述,丰富了再保险合同的理论和实践,对我国的再保险理论和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初版的基础上,《保险法论》(第二版)引入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为代表的保险合同典型案例,用以解释保险合同法的理论和规则。案例选择遵循的次序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优先,其次为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再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最后为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仅起拾遗补阙的作用。通过典型保险合同实务案例诠释保险合同法理论和规则,将保险合同法理论和规则融入保险合同司法审判实务中,实现了保险法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既便利于教师的课堂教学,也便利于学生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法基本理论和规则。同时,对保险商事实践和保险合同审判实务也有一定的指导价值。最高人民法院的类案指导制度,明确了判例的法律效力,从而使司法审判机构的保险实务案例成为保险合同法教学的重要内容。 《保险法论》出版后,读者提出了中肯的批评,也给予了恰当的评价。读者针对性地指出了教材缺乏案例,是初版的重大缺陷。本次修订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弥补了原来的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大量具有较高权威性和指导性的保险合同实务案例的引入,极大地丰富了教材内容,也增加了教材的可读性、趣味性和实践性。此外,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时获得的商事审判实践经验和担任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七年来的履职经历,增加了我对保险业的认识,也加深了对保险法的认知。衷心感谢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予我参与保险业实践的机会! 这次教材修订立项于2016年,因种种琐事一再延期,修订历时六载。教材修订得到王绪瑾教授给予的无私帮助,在此表示真挚的感谢!案例收集也得到诸多友人的帮助和支持,也一并表示感谢!郑云瑞2022年初夏·上海·苏州河畔
在上一版的基础上,作者根据最新规范、最新判例和保险业机构改革最新动向进行修改,使书稿内容紧跟立法变化和司法实践潮流,结构完整、严谨,体例清晰。而现在市面上正在动销的保险法教材均已多年未修订,其内容的时效性与本书有相当的差距,这正是本书的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所在。
郑云瑞 ----------------------------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出版《民法总论》《合同法学》等教材;研究领域: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保险法论》(第一版)包括绪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是其核心内容,主要是从理论和立法上全面论述了保险法的基本规则,结构较为合理,论述简洁,但对保险实务和保险审判实务还缺乏相关的论述。本次修订的重点是在保险合同法部分,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引入约100个以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和指导案例为代表的保险典型案例,用以解释保险法的基本规则。通过保险实务案例解释和说明保险法,不仅便利于教师的课堂教学,而且也便利于学生学习和理解保险法的基本理论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