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一九八二年宪法诞生的过程一领导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相结合//00二理论和实际相结合//0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0四力求稳定和确认改革相结合//0五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相结合//0第二章修改宪法过程中讨论的主要问题一宪法的结构问题//0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0三关于政协问题//0四关于民族问题//0五无产阶级专政问题//0六土地问题//0七知识分子问题//0八罢工问题//0九关于宗教信仰自由//0十关于外国人的受庇护问题//0002十一怎样正确规定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纪律的关系//0十二关于我国的立法机关和立法权问题//0十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问题//0十四国家领导机关领导人员的任期和副职人数问题//0十五关于宪法的监督和保障//0十六戒严问题//0十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0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0十九国务委员//0二十关于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0二十一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0二十二关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0二十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0二十四关于行政区域//0二十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0二十六专门人民法院//0二十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0二十八人民陪审员制度//0003004二十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问题//0三十计划生育问题//三十一关于我国的语言问题//第三章修改宪法中对序言和条文的具体讨论一对序言的讨论//二对总纲的讨论//三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讨论//四对国家机构各节的讨论//五对国旗、国徽、首都及国歌的讨论//
作者说明本书是根据最近两年给北京大学法律系部分进修教师和研究生讲课的讲稿整理而成的。我国现行宪法(一九八二年宪法)通过以后,一些进修教师和研究生要求我讲一讲修改宪法的精神,我因参加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经历了修改宪法的过程,所以向他们讲了讲讨论和修改宪法的精神。本书的第一部分简述了宪法的修改过程,说明了我国现行宪法的一些特点;第二部分阐述了修改宪法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讨论的一些主要问题;第三部分按宪法序言和条文逐章逐条说明了在修改宪法中所讨论的主要观点。至于其中与前几部宪法相同的个别条文则不再阐述,一般宪法书籍中通常所涉及的宪法学理论,本书亦多从略,而只着重说明修改宪法过程中所讨论的主要内容。所以出版此书目的之一是供高等政法院系师生和从事政法工作的同志了解修改宪法的精神作参考。0000现行宪法通过近三年了,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它已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威力:它进一步发展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和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维护和发展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向前发展,保护了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它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加速了立法工作的发展,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它指引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逐步发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加强了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它促进了我国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日益发展。这些情况充分说明,现行宪法是总结了我国的历史经验和吸收了外国经验的产物,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结合,是保持根本法的稳定性和确认改革的有机结合,显示了现行宪法的巨大优越性。但是现行宪法的重大作用,并没有被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所深刻认识。现行宪法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进一步的共同努力,坚决地遵守和执行宪法,与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才能维护宪法的尊严,发挥宪法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高度民主中的更大作用。为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宪法和宣传宪法,使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成为我国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可靠保障。作者也是本着这一目的来完成这部书稿的。本书既系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的讲学内容,它当然完全是作者个人的认识、体会、分析和归纳,不代表任何组织的观点和意见。这些阐述难免有不妥当之处,希读者批评指正。当此书出版的时候,还要感谢郑毅同志为我整理初稿,他为此书的问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者一九八五年九月于北大
肖蔚云教授的《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我国宪法的最权威的著作。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本书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这本书是理解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这本书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这本书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肖蔚云 ---------------------------- 肖蔚云(1924-2005),湖南祁阳人,我国著名宪法学家。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获得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国家法副博士学位。长期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改为法学院)。曾任北京大学东语系书记、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85年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1996年任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2002年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2003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先后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肖蔚云先生长期致力于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关于中国现行宪法的阐述和概括,关于宪法基础理论、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新中国的制宪权、宪法保障、宪法与司法等问题的研究,以及他对“一国两制”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贡献,对中国宪法学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本书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本书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本书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本书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本书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林欢迎。肖蔚云先生是北大宪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2024年是肖先生100年冥诞,重排出版也有特殊的学术传承和纪念意义。